某企业法人李某从银行做了一笔近百万信贷,因经营不善导致信贷借款无法偿还,银行通过诉讼将李某和其经营的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限制高消费人群,也就是所谓的“老赖”),通过申请,在李某未完全履行偿还义务的基础上帮其解除了限制,单独解除了作为股东和法人的限高,使其回归自信,积极发展事业,挣钱还债! 通过这种柔性方式解决那些想积极偿还债务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不仅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能一举多得,既能减少法院的执行压力,还能让银行看到希望,更能激发债务人积极挣钱还款的热情。 【禁止转载】
031189916926 立即咨询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5-14 热度:3907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

商务部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启动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

4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3月31日,在国家医...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称为全国性、学...